日本是国际公认的节能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能效领先”逐步成为日本产物的重要特点和“日本制造”的代名词。为什么日本家电、汽车产物能效为何能够全球领先?这不能不提到“能效领跑者制度”。“能效领跑者制度”源于日本,是日本独创的一种推动整个工业制造业追赶能效领跑者制造公司、全力提升产物能效指标的一种政策,于1998年由日本经济产业省推出。
上世纪90年代后期,日本经济结构转型,工业部门能源消费进入饱和阶段,建筑、交通用能成为日本能源消费增长的主要来源。建筑部门和交通部门的能源消耗主要来自商用、民用的各种电器和汽车。因此,日本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决定加强对电器产物和汽车能效水平的监管,倒逼日本的制造公司推进节能型的家电和汽车的研发和规模化生产。而最终促使日本政府下决心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一个历史性事件就是京都议定书的签订。
1997年,第叁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颁翱笔3)在日本京都召开,签订了《京都议定书》。为了彰显了日本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决心,日本政府对温室气体减排作出了2008词2012年的年平均排放量比1990年降低6%的政治承诺。而节能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为了实现《京都议定书》承诺的减排目标,针对建筑和交通用能快速增长的状况,日本于1998年修改节能法,强化了对空调、电视机以及载客车辆等11类产物的能源利用效率的目标标准,以推动居民、商业和交通节能,“能效领跑者制度”由此应运而生。
日本“能效领跑者制度”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就是日本制造业的成长。在家用电器和汽车制造领域,日本在上世纪50年代到70、80年代也经历过从大量中小公司群起争雄的初级阶段,到几家大型制造公司势均力敌、鼎足而立的市场发展高级阶段。在大公司垄断的高级发展阶段,巨头公司们为了维护既有技术的高利润,往往倾向于降低先进科技转化为产物的力度,整个行业的技术升级的速度也会有所减缓,这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能效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上世纪90年代左右,日本也遭遇了类似的问题,日本政府为了激励工业公司加快技术升级步伐,更好、更多地生产高能效家电和汽车,创设了以同行业中能效最高的产物为目标的“能效领跑者制度”。日本领跑者制度得以顺利实施,与日本大型家电/汽车制造公司相对比较少,技术水平差距不大,沟通并形成共识的难度较小有一定关系。
日本“能效领跑者制度”能够取得成功的另一关键性因素就是日本市场诚信制度的建立和成熟。日本在经历了上世纪60、70年代的环境公害危机之后,在全社会的强力关注和推动下,公司诚信体系在日本逐渐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日趋完善。到了上世纪90年代时,公司的诚信已经成为日本公司在本国市场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和重要的外部约束。日本公司如果出现不诚信事件而被媒体曝光、被消费者投诉,公司高层往往要辞职甚至在极端情况下以自杀谢罪。“日本领跑者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高度的公司诚信体系之上的。如果没有公司诚信体系,政府监管的成本要高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