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打造深圳标准相关工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产业联盟开展标准建设,根据《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第一批(深圳标准及非标准类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2017年3月20日起,截至到2017年4月20日。
二、申报方法
本年度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各申请单位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zmqs.gov.cn/)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受理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按《2017年度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第一批(深圳标准及非标准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至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512室。
叁、申报要求
详见附件《2017年度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第一批(深圳标准及非标准类项目)申报指南》。
四、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陈晓菁,徐均伟;电话:83070636,83070761;传真:83070636。网上申报系统使用咨询电话:12315。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
附件:2017年度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第一批(深圳标准及非标准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