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抓住校园安全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投入,配齐防护器械和设施,逐步实现校园技防监控全覆盖全记录。
意见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乘坐合法校车,不乘坐拖拉机、叁轮车、货车、拼装车、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各地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和地处交通复杂路段学校的交通秩序管理和维护。
要抓好预防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水利、河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管理,设置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要加强沟、塘、塌陷区、取土坑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设立警示标志,并切实加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
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综治、公安、司法、住建、交通、卫生等部门,深入推进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做到在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