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为更好地落实上级院的工作部署,更好地实现涉案财物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院党组决定将强化涉案财物管理作为今年案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联合有关技术公司共同研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赃证物智能管理系统”,升级赃证物室。该系统已于2月份研发成功并投入试用,投用以来已录入管理各类案件59件,涉案赃证物183项,无任何挪用、丢失、损毁等情况发生,有效提高了工作质效。
赃证物管理一直都是案管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如何实现赃证物房智能化管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赃证物房里有成千上万件的赃证物,传统的保管方式很难做到有序保管,查找费力、盘点困难这些都是让管理人员非常头痛的事情,想要做到智能管控,必须借助信息化手段。“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赃证物智能管理系统”正是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利用‘互联网+’的思维,结合东莞市赃证物管理现状研发的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的‘赃证物+’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该系统以信息化为载体,综合运用射频识别技术、物联网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每件赃证物分配了唯一的“身份证”(电子标签),实现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智能化,具有规范性、安全性、物联性等特点。
一是保管安全无死角
首先,保管区设有数控物联存储柜、异形柜、防磁柜、密码柜、防腐化学柜,并配有空气过滤器、除湿器、温度湿度计、消防设备等专用设备,保管区和接收区分隔并设有门禁,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进入,确保物品长期安全保管。
其次,各保管柜利用物联网技术由中央控制器统一控制,入库时制作电子标签一式两份,一份贴在赃证物上存入系统分配的保管柜内,一份贴在赃证物清单上交案件承办人保管,取赃证物时,必须由赃证物管理员登入系统扫描案件承办人提供的电子标签或科领导专人保管的后备密匙方能开启相应保管柜,赃证物管理员无法单独开启保管柜,实现保管柜“双人开启”安全模式。
第叁,实现赃证物出入保管室智能监控,真正做到滴水不漏,安全可靠。系统通过赃证物室出入口处的监控报警设备,能自动识别被隐藏的电子标签并记录,对于未经授权的赃证物出入库,系统将自动识别并启动声光报警装置,同时对出入情况进行高清录像和拍照备查,控制显示屏上也即时弹出相关赃证物信息和图片。此外,保管区和接收区内装备的3部实时红外监控设备与赃证物出入口外1部红外监控设备连接安防监控系统,对赃证物室及其周边环境进行24小时不间断录像和监控。同时,监控系统连接安保部门、案管部门领导专用监控电脑,科领导能实时远程查看赃证物室的情况,确保赃证物接收保管全天候360°安全无死角。
二是全程智能化管理
首先,实现物物联网,精细管控。对赃证物的管理,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独创了对物证“一登记二拍照叁分位置四写签”的模式,每件物证有严格的入库流程,赃证物录入系统后,自动生成电子标签并打印物品清单,对每件物品和每件卷宗统一进行编号,做到一物一码、一案一码,自动实现从受理、登记、入库、出库、暂借、移转等环节全程记录;赃证款物清单一式叁份,一份交物品移送方、一份交承办人,一份由管理员备份存底,贴在承办人保管清单上的电子标签是开启物品存储柜的唯一识别码。管理员通过智能管理系统对赃证物存储进行分配和管理,实现了对每件赃证物、每个存储空间、每个进出人员的精细管控,简单来说,何种证物、何时开门、何人来取都一目了然了。
其次,实现无线盘点功能。数控物联存储柜每一个柜门上特别加装了茶色有机玻璃,可供近距离无线信号穿入,在不打开柜门的情况下,使用手持盘库机可轻松实现赃证物的盘库工作,条目清晰,自动生成报表,既安全又方便,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叁,实现远程管理,信息共享。经过授权的科领导,可以从检察内网上远程查询到证物房里的每件证物信息、照片和状态,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联网的“赃证物信息平台”。另外,办案部门承办人经申请授权,也可以查看相关案件的赃证物情况,为案情分析方面远程提供赃证物协助和资料支持。
叁是赃证物信息数据化存储
管理员通过专业拍摄仪器对赃证款物进行拍照留底后,使用智能管理系统为赃证款物选择存放柜,并录入物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来源等,系统能按物品类别、性质、地域分布、时间序列等自动生成统计分析报表,对物品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方便实时掌握赃证款物情况,同时可通过制作赃证款物多媒体信息光盘,支持出庭公诉,无需携带实物。此外,该系统预留了数据接口,能实现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和区院两级联网,市院通过系统可直接查看区院相关物证保管情况,实现信息化、规范化、透明化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