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住建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扬尘行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处罚。
据介绍,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扬尘污染防治、待建空地扬尘污染防治、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此次防治工作目标要求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主要街道、主要路段施工工地做到100%全封闭围挡,工地堆土100%覆盖或围挡,拆除工程100%洒水;海口、叁亚和儋州市要在今年年底完成重点建筑施工现场;年底前,海口、叁亚、儋州建成区机扫率应达到60%,其他市县建成区机扫率应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