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新闻单位、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公共服务提供单位,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大型商场等重点场所,被要求强制建设安装技防系统,并列为技防重点单位进行管理,预留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接口。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珠海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的。
当天审议并获原则通过的《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中,同时被列为珠海市技防重点单位的还包括机动车修理、二手机动车交易、废旧物品收购等治安行业场所,以及寄递物流运营单位。技防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由本单位负责建设、管理、维护和使用。确因公共安全需要时,这些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应当与公安机关联网。
除技防重点单位外,公共区域也被要求强制安装技防系统。安装范围包括城市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桥梁、隧道、人行过街设施、口岸、广场、公园、治安复杂的路段和路口等公共区域。公共区域的技防系统专项规划由市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区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建设和维护本区域内公共区域的技防系统,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条例》规定禁止在旅馆客房、集体宿舍的寝室、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部位安装、使用具有视音频采集功能的技防系统。
对于技防系统信息的调取,《条例》规定,技防系统使用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调取公共区域技防系统采获信息作为证据的,可凭立案通知书委托律师,或者在公安机关同意申请后,进行查看并调取,但不可以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