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反恐备受重视 依法治国成效初现媒体导读
时间:2016-02-01 14:50:38 来源:果冻传媒无码 作者:中国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反恐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依法反恐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反恐理念推陈出新
面对日趋严峻的国内外反恐形势,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符合形势需要和中国国情的反恐理念。
倡导“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2014年4月15日,习主席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1、提出“底线思维”、“钢墙铁壁”、“零容忍”、“毁灭性打击”的反恐新理念。
“底线思维”,2014年3月1日,云南昆明火车站发生暴恐事件,习主席第一时间指示,要深刻认识反恐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是底线。
“铜墙铁壁”,4月25日,习主席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反恐斗争事关国家安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全局,要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筑起“钢墙铁壁”,使暴恐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主席再次强调大力提高群防群治预警能力,筑起“铜墙铁壁”,构建“天罗地网”。
“零容忍”,5月21日,习主席在亚信会议第四次峰会上表示,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这“叁股势力”,必须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强国家和地区合作,加大打击力度,使本地区人民都能在安宁祥和的土地上幸福生活。
“毁灭性打击”。4月,习主席考察新疆期间指出,对暴恐活动,必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先发制敌,露头就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铁的手腕予以毁灭性打击,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嚣张气焰打下去。
2、坚持并行推进国内国际两条战线,弘扬正确的国际反恐观,提倡国际反恐合作。
习主席在会议、会谈、与外国领导人通话、声明、署名文章中,多次表达中方愿同相关国及国际社会一道继续加强安全和反恐领域合作的意愿。2016年1月,习主席首访中东,反恐被列入会晤议程。丰富国际反恐内涵。2014年3月24日,荷兰海牙核安全峰会上,习主席呼吁更多国家积极考虑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及其修订案、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再次明确提出将核恐怖主义纳入全球反恐部署。维护联合国的国际反恐领导权。2015年9月26日,习主席在联合国总部会见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时指出,联合国是国际反恐合作最理想平台,会员国要认真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和联合国大会全球反恐战略,多措并举打击恐怖主义。弘扬正确的国际反恐观。法国巴黎系列恐袭事件后,习主席在金砖国家领导人非正式会晤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恐怖主义已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最严峻和急迫的安全挑战。国际社会必须携起手来,按照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进一步加强反恐合作,特别要注重标本兼治,不搞双重标准。在骋20安塔利亚峰会上,习主席强调,国际社会应致力于从政治、经济等方面解决恐怖主义根源问题,实现标本兼治。
二、反恐措施刚强有力
1、筹建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强化内外大局统筹协调。
2013年11月15日,习主席就《中共中央对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全会作说明时指出,当前我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我们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设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已是当务之急。2014年1月24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作为中共中央对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2、升级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突出领导统筹职能。
2013年8月27日,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升级为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及中国反恐怖工作最高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的领导统筹职能更强,职责范围更宽,组织方式更严密,所涉环节更广泛,从反恐情报预警、防范到应急处置、善后处理再到对公民反恐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都能发挥作用。
3、实施《反恐法》,为中国反恐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将反恐明确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反恐法》的出台既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它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既具有中国的特殊性,又具有国际反恐的普遍性;既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和措施,体现法律的规范性,又明确反恐怖主义工作必须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约束性。
叁、反恐实践积极有为
1、反恐力量得到加强。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陆续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在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反恐工作措施、落实反恐主体责任。打造专业化反恐队伍。2015年1月23日,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机动支队组建“利剑”突击队,重点承担反恐怖应急处突、反恐怖战术研究、实战训练和业务培训。1月14日,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金鹰突击队”正式成立,专职负责反恐处突、打击极端暴力犯罪核心现场处置等任务。培养专业化反恐人才。继201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首次开设公安情报学反恐怖专业后,2015年6月,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民航反恐研究所成立,专门培养既具反恐理论知识,又具反恐实战能力的专业人才。2016年1月16日,中国首个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在西北政法大学正式成立,着力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反恐怖主义方向的法学人才。
2、反恐技能进一步提升,反恐演练更加密集。
2016年以来全国共有22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开展反恐防暴处突演练。一些省区还实践了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演习。如1月,中国海军特种作战团“海上蛟龙”首次跨区走进沙漠与新疆军区特种作战旅“西域天狼”开展实战反恐演练。反恐实战更具成效。自2014年5月以新疆为主战场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一年来,新疆全区共打掉暴力恐怖团伙181个,96.2%的暴恐团伙被摧毁在预谋阶段。
3、反恐合力日渐形成。
各部门纷纷出台反恐怖工作意见和管理办法,配合全国反恐工作大局。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台《对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惩治暴恐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中央人民银行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为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奠定基础;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防范基本要求》。全民反恐意识有所增强。北京85万名平安志愿者走上街头配合专业部门开展治安巡逻;2015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出台《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以来,市民发现、举报涉恐可疑情况热情升温,截止11月已发放奖金60余万元。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专家、公司家分别发表谴责暴恐的联名信,和田、阿克苏、墨玉县、乌什县群众联手制服暴徒,各阶层群众力量被充分调动起来,成为反恐维稳工作的坚强后盾。(李伟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特别助理)
(原标题:这叁年:理念出新措施有力依法反恐维护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