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公布,政府公共服务购买的体量开始进一步加大。
最新数据显示,多地政府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处于上升阶段——北京市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5年内共购买了2252个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总计投入3.5亿元;2015年,合肥市本级购买公共服务110项,总价2.92亿元;兰州市市级财政投入4.5亿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湖南省财政厅日前表示,2016年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将大幅拓宽,普惠性学前教育等293项服务事项,都将交给社会力量承担。
以上种种做法充分显示,政府部门正在改变大包大揽的作风,逐步使用市场层面的服务,利用社会力量承担部分公共服务。这是今后政府向服务型发展转变的主要方向——这让政府能腾出更多精力提高行政效率。
实际上,国务院近年已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购买等相关议题。目前,政府层面已基本明确如下原则——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公司等承担;并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容、方式、主体、资金、监管等方面做出了指引性要求。
我国在这一领域的一系列努力意味着,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要形式,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契机,公共服务外包的潜力正在加快释放。中国的政府服务外包领域或将进入井喷式的增长。
其中,社会安保领域或将成为一大突破口。原因在于这一领域的刚需较大。
曾有一位从事地方保卫工作多年者表示,很多地方政府安全保卫队伍现状并不容乐观,面对日益复杂的安全形势,地方政府安全保卫队伍的力量明显不足,还不能完全满足目前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其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安全保卫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部分保卫干部缺少必要的安保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而另一些安保临时工大都从社会临时招聘,简单培训后就投入工作,文化素质、身体素质整体不高,且人员老龄化严重。
尽管上述描述仅是一面之词,但这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国内一般安保领域人员的缺失。
“目前我国的警力存在一定不足,很多安全保障工作可以由社会资源完成,即花钱买服务,因此现在政府层面将很多的活动、赛事的安保工作进行外包。这是一个市场的必然发展趋势。”北京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小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上,国外类似的例子已有很多,中国正在向这个方向迈进。”
毫无疑问,脱胎于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保安服务公司是这一领域的“最佳人选”。保安服务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它所建立的初衷并不是为了营利创收,而是把社会效益——维护社会治安作为首要任务。1985年1月经中央批准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文件中对此给予了肯定,“建立这样一个在公安部门直接领导下的服务公司,既能满足社会需要,有利于治安管理,又有利于缓和警力不足的困难。”
正是基于保安服务业维护社会治安的属性,认可其在参与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1988年国务院批准了公安部《对于组建保安服务公司的报告》,让其更加有章可循。2000年,公安部印发《公安部对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不仅确立了公安机关独家开办,统一领导和管理的体制,更明确了“保安服务公司是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的特殊性公司,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2010年1月国务院又下发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其中明确:公安机关由过去直接办保安公司,变为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实行全面监管。保安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管理模式改变后,保安行业协助公安机关直接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特殊产业职能并没有改变,这样做更有利于保安行业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发挥保安辅警作用。
“中国的安保行业起步至今不过30年,目前全国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已达400万,仅北京就有30万人。因此这一行业的发展速度还是很快的,用30年走了西方100年才走完的路。”王小龙说:“在北京体量比较大的安保公司大约有十几家,但专攻领域各自不同。在北京承接大型活动安保的公司在3到5家左右。我们在2015年共负责了700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