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落实责任 稳步实施
吉林省全面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为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全力减少事故隐患存量,确保春节、“两会”重点时段平稳安全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开局,按照吉林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从1月20日开始,吉林省2016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展开。
突出重点。结合季度特点,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事故教训,重点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尾矿库和危旧房屋、工程渣土堆场,以及特种设备、地下管网行业专项治理。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尤其是事故预防规律和特点,突出安全重点,抓住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前段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市、县两级政府对辖区内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公司逐一复查,省安委会办公室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国务院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全程督导、限时整改。
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专项行动的组织落实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实施,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地区所管行业领域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行动的开展负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管责任。公司所在最低一级网格负责人,负责将有关精神和要求逐户传达告知公司,并督促公司及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所在最低一级网格政府负责人负责对公司的指导监督,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公司落实质量检查验收,综合监管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级网格行业领域管理部门和下级网格政府负责人履行网格监管责任情况实施综合监管。
稳步实施。周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督促公司实施。组织具体实施,1月20日开始,宣传发动、公司自查自改和政府及部门督查检查同步进行。进行督促检查,1月25日至1月29日,省安委会办公室组成7个组,分别对9个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进行专项督导检查;2月1日至3月10日,各地、各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区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区)、乡(镇)2月底前,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3月10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公司专项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3月20日前,省安委会办公室巡视督查组完成督查检查工作。四是开展“回头看”,3月底前,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