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作为国家标准体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社会治理和激发市场主体的主要动力。4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对于《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讨论会,会议就团体标准的内容以及参会代表的问题进行解析和答疑。
监管局史诗祯处长、张敏毅副处长以及来自深圳的钟表、物联网、贵金属、安防、眼镜、电子商务、新能源、中医药、尝贰顿、金融、智能电视、对讲机、3顿显示共13个标准联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会上,各标准联盟分别介绍了自身成长历程以及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深圳市安防产业标准联盟分享了其围绕公司以及政府部门的需求来立项编制标准,确保标准落地和实施的经验。
随后,章文科长介绍了《办法》的内容,并对参会代表们提的问题进行了答疑。据悉,《办法》是为规范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更好发挥市场作用,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以高标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整体行业竞争力而制定。其中,《办法》规定,团体标准将由团体标准化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征求意见和标准审查,标准发布之后将要求自我声明公开。
最后,史诗祯处长对各标准联盟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希望各标准联盟充分发挥联盟的作用,提升联盟的定位,总结推广已有的成果和经验,为规范行业、发挥团体力量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