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对烟花爆竹经营点展开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了更好地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1月12日,市公安局联合安监、环保等部门,对田家庵区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及批发商进行了突击检查。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为节日增添了喜庆,也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乐趣和欢笑。然而,倘若所选购的烟花爆竹质量不合格,或是燃放时操作不当,都极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与此同时,个别人员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便擅自销售烟花爆竹,这也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此,相关部门开展了此次检查。
当日上午,淮河早报记者跟随市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等单位执法人员,对田家庵部分零售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检查到田家庵码头附近的沿淮路路段时,执法人员突然发现一家婚庆糖果经营点边上的小门内摆放有烟花,大家立即下车进行检查。起初,店主见执法人员下车便立即关上了小门,原来该店未取得经营资质,店主觉得年末销售烟花爆竹有利可图,便购进了少量烟花爆竹进行销售。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店主最终主动打开了门,将购进的烟花爆竹上缴,并作出了不再经营的承诺。
在对淮舜北路一家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检查时,经查看,该经营点证照齐全,烟花爆竹存放的数量也符合规范,但眼尖的执法人员从堆放的烟花爆竹中,迅速发现有几箱烟花不太寻常,搬出来一看,发现外包装上印有“专业人员燃放”字样。执法人员介绍称,印有此类字样的烟花爆竹是严禁在经营点销售的,也不允许非专业人员燃放。随后,执法人员对这几箱烟花进行了查扣。在对淮舜北路另一家经营点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内存放有不少烟花爆竹,但该经营点并未取得经营销售许可,店主称证照正在办理中,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经营点进行了查封。
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把重点放在对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存在销售“叁无”烟花爆竹的经营行为,是否按规范摆放储存烟花爆竹进行检查,与此同时,检查经营场所是否配备消防器材、设立禁烟禁火标识,是否符合周边安全要求,是否按规定控制零售单位配送存量等情况。检查中,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及时发现了一些问题。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苏国安告诉淮河早报记者,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检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公安部门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不符合规范的经营户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逾期没有整改的商户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其强制整改;同时加大对商户进行烟花爆竹销售和存放知识宣传,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安全责任状,完善安全措施,强化责任意识。苏国安提醒称,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与安全息息相关,销售点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而市民们购买时务必要选择有资质的经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