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半年对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市区行驶时速不能超过60公里、校车监控保存不能少于一个月……近日,我市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公交不能满足出行需要的农村地区,将享受校车补贴,由市区两级政府分担。来自交运温馨校车公司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校车公司共运营有1700余辆专业校车。
农村校车财政给补助
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中所说的校车,是指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交通便利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交通,依托当地公交系统,延伸公交线路,增加公交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市、区(市)人民政府对公交运行线路未覆盖的农村地区的校车服务给予补助,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校车财政补助由市、区(市)人民政府分担。
市和区(市)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