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居民身份证指纹应用算法选型推荐项目的公告
时间:2015-07-31 15:39:20 来源:安防行业协会 作者:未知
对于居民身份证指纹应用算法选型推荐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范居民身份证指纹应用算法选型,保障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应用,按照公安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依据《骋础1012-2012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和比对技术规范》,开展居民身份证指纹应用算法选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居民身份证指纹应用算法选型推荐项目。
二、项目介绍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取性能技术评测的办法选择入围居民身份证指纹应用算法。依照《骋础1012-2012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和比对技术规范》进行性能技术评测选型,供各应用单位选购。
(二)项目流程:
1、公开接受国内指纹算法厂商报名。
2、报名厂商须按照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报送相关材料及送检产物。
3、组织专家进行厂商资质审查。
4、由独立第叁方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性能技术测试。
5、组织专家依据技术标准和测试报告,对测试结果进行评审。
5、通过评审的指纹算法厂商列入推荐名录。
叁、厂商资质要求
1、指纹算法厂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资独立法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
2、须提供指纹算法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着作权等(专利须附专利权证书,软件着作权须提供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
四、产物技术要求
《骋础1012-2012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和比对技术规范》。
五、受理时间、单位、地点及要求
1、受理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4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申请检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一号。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物质量检测中心。
3、申请受理要求:符合条件的公司可在规定时间内,派人将送检指纹应用算法和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交到指定地点(不接收邮寄方式)。书面材料应具有目录及页码,按照厂商资质条件的先后顺序整理,加盖法人或授权代表印章。书面材料须装订并包装密封,在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加盖骑缝公章(公章指有效的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一号
2、邮编:100048
3、联系人:李笃、王莹、马力
4、联系电话:010-68773780/3762/3764
5、传真:010-68773380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4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物质量检测中心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居民身份证指纹应用算法选型“指纹比对算法”测试工作补充说明
公安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