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在公司遇到自己的专利产物遭遇侵权后,公司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维权呢?不同的维权方式又有什么样的区别?
公司一旦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应保持沉着冷静并积极应对。公司可以寻找专业的机构和服务队伍,合理评估维权成本以及制定应对方案,也可以联系附近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这些机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地方政府,在各地设立的知识产权公益维权援助服务机构,面向广大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公益维权服务。
目前广东已经建立了省、市、县叁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包括6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7家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其中,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省内设立了16家维权援助分中心、14个维权服务工作站,以及9支保护知识产权志愿服务队伍。广大公司可以根据地域就近获取有关公益维权服务。
蚕:对于公司维权您有什么建议吗?
如果公司发现自己的专利产物遭到侵权,可以通过司法诉讼、行政裁决、仲裁、调解等途径进行维权。
一、司法诉讼
司法诉讼具有国家强制力,法院的判决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司法诉讼通常耗时长,成本高。
二、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具有准司法性质,它在基本程序规范上和民事诉讼程序类似。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是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最主要的裁决权限。如果公司维权的最终目的是让对方停止侵权,便可以考虑这种方式。行政裁决相对于诉讼来说效率高、成本低,程序更为简便。
叁、仲裁
仲裁是纠纷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后达成的协议,纠纷双方自愿将纠纷交给第叁者做出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仲裁是一裁终局,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调解
调解有四种形式,分别为法院主导的司法调解、行政机关主导的行政调解、仲裁机关主导的仲裁调解,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导的人民调解。调解在处理纠纷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比如说人民调解的程序更加灵活简易,并且纠纷处理更具有彻底性。当事人可以在调解过程中将纠纷涉及的请求同时提出,同步处理,减少新的纠纷发生,有利于节省司法以及社会资源。另外,调解达成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纠纷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有广东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近年来,广东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了大量与源德盛遭遇类似的侵权纠纷,大多案件在调解员的努力下达成了和解,其中更有部分双方当事人化敌为友,成为合作伙伴。调解,这一纠纷解决方式,在争议解决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被国家和社会所倡导。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