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可按8%税前扣除 安防人才培育直接受益
时间:2015-08-05 19:24:18 来源:安防行业协会 作者:未知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对于高新技术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通知称,高新技术公司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公司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根据《公司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公司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比之下,此次财税文件的出台,很明显的将”2.5%”升至了“8%”,也注明了是“高新技术公司”。这个政策不仅让高新技术公司受益,更加推动了高新技术公司的人才培训、再教育工作。
在这之前,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考察杭州高新公司——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重点谈到人才培育工作。习近平讲到,要以可持续的速度、有质量和效益的速度进行发展,就要依靠创新驱动和人才,要立体化地培育人才,特别是对高端的尖子人才更要爱护。
国家总理李克强也在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发挥我国巨大人力优势,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之举。
可见,我国现阶段发展过程中,人才是发展源源不断的动力,人才培育工作越来越受到政府以及各行业的重视,人才培育无论是对公司的发展规划还是我国长期战略统筹都有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有了源源不断的人才优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指日可待。”
相关链接:
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包括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等。
这其中就包括安防职业技能人才的培训经费,在安防行业中,安防从业人员不专业、职业技能亟待提升、人才难育是安防目前所面临的几大问题。为此,深圳市星中汇安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响应国家人才培育的号召,在深圳地区组织开展“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两大培训项目,致力于安防职业技能人才的培育,为安防行业输送更专业的优秀人才。
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是指从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规划、设计、实施及其效能评估与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的人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是指从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基础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调试、维修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通过培训所获得的证书是安防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有效证明,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员工的重要条件,关系到对职工本人的使用、劳动报酬和岗位技能薪资待遇。两项人才的培训工作既顺应国家大力发展人才建设的工作,又安防行业解决人才难题做出了卓出的贡献。